国际教育(国际学院)
 
 首页  学院介绍  本科硕士博士  短期进修  入学准备  生活服务  常用信息  联系我们 
 
 
文章内容  
 

关于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7年07月05日 16:19  点击:[]

各院所、各研究生导师、各在校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留[2017]1356号)精神,教育部继续设立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在校留学生积极申请,各院所、研究生导师严格把关推荐。

 

 

 

一、奖学金种类及标准

 

定额名额(4个):用于自费本科生申请。

 

开放名额(3个):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此项奖学金。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来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

 

(二)在我校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且正在学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休学者)。

 

(三)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四)对华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五)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六)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七)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三)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四、截止时间

 

7月6日上午12:00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载附件手写后拍照发送到负责老师邮箱或者微信)

 

 

 

五、评选办法

 

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校内公示、基金委核定或评审”的原则确定获奖人选。相关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向国际学院提交申请。

 

(二)国际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三)校内公示(一周)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四)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国家基金委予以核定或评审。最终获奖名单以基金委批准名单为准。

 

 

 

六、发放方式

 

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奖金至学生个人账户(仅限广州市内发行的中国银行卡)。

 

备注:请未办理银行卡的同学提前办好银行卡,以便奖学金的按时发放。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国际学院

 

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上一条: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7年暑假期间国际学院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闭

广州中医药大学   国际/港澳台教育 © 版权所有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邮编:510006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