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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2021年11月11日 11:24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的精神,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的统一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材料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五、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2:00 - 2021年11月14日12:00,若逾期提交不予以受理

、申请程序

(一)在我校就读的所有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有评选资格;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2021年11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表》交给班级所在负责老师,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或逾期提交均不予以受理

学院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计算每位参评同学的综合素质分(新生除外,新生主要参考当年的入学成绩,同时结合日常表现等进行评选),以综合素质评比分数为主要依据,根据每个年级获得的名额,选出拟获奖推荐人

学院确定初审合格拟获奖推荐人,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审批程序

   (一)奖学金的评审由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二)最后获奖名单以教育厅批复文件为准。

、发放方式

按相关部门要求,奖学金将由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的方式转至学生个人账户(仅限广州市内发行的中国银行卡)。

备注:为使学生如期收到奖学金,请还未按要求办理银行卡的同学尽快办好银行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收到奖学金,责任自负。

附件:

1.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3.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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