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处函[2015]155号),2015年我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名额为7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生54名。
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申请。
(一) A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博士生,标准为30,000元人民币/人;
(二) B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硕士生,标准为20,000元人民币/人;
(三) C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人
(一) 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 对华友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三)在我校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读外国留学生。
(四)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年度考试科目(含体育)没有不及格课程。
(五) 本年度未获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学习优胜奖等鼓励性奖励)。
(一)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其中第1-3页由申请人填写。其余内容由学校负责填写。
7月15日前,申请人向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一) 奖学金的评审由我校“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教育厅。
我校在收到省教育厅的批复后,将公布最终获奖者名单。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奖金至学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