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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2015年度“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5年06月15日 10:58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处函[2015]155号),2015年我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名额为7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生54名。

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申请。

一、奖学金种类、标准

(一) A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博士生,标准为30,000元人民币/人;

(二) B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硕士生,标准为20,000元人民币/人;

(三) C类奖学金:奖励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人

二、 申请条件

(一) 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 对华友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三)在我校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读外国留学生。

(四)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年度考试科目(含体育)没有不及格课程。

(五) 本年度未获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学习优胜奖等鼓励性奖励)。

(六) 2014学年上下学期均按期报到注册。

三、 申请材料

(一)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其中第1-3页由申请人填写。其余内容由学校负责填写。

(二) 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四、 申请截止时间

7月15日前,申请人向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五、 审批程序

(一) 奖学金的评审由我校“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教育厅。

(二) 最后获奖名单以教育厅批复文件为准。

六、奖学金发放

我校在收到省教育厅的批复后,将公布最终获奖者名单。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奖金至学生个人账户。

国际学院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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