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第九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原“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为鼓励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锻炼和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促进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挑战杯”创业竞赛,精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校、全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今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挑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选拔赛组委会,委员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学院、各班级负责教师组成。
将邀请校内外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方面的专家、教授,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及优秀创业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比赛内容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资格与形式
(一)参赛资格
根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第九条规定,我校于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2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根据大赛章程要求,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和留学生参赛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在粤外国留学生,且团队成员中的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在粤外国留学生须占团队总成员人数的50%。
(二)参赛形式
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人。鼓励由研究生、本专科生的不同专业同学共同组成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五、方式及推进步骤
(一)2021年11月30日上午12:00前,各团队将对应项目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和完整、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给各班级负责老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推报校赛的作品名单。
(二)2021年12月10日,学校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入围决赛的作品以书面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评出获奖作品,并从获奖作品中挑选若干报送全省和全国比赛。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日后有关文件(如获奖证书等)以报名表登记的人员及其姓名为准。每阶段比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
(二)参赛作品当中不允许出现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的姓名,如需提及,请使用“甲、乙、丙、丁”或“A、B、C、D”等符号代替。
(三)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四)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广东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五)商业计划书格式要求:A4版面,页边距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8cm,页眉页脚取默认值,插入页码居中,行距为固定值22磅。字体字号,其中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小标题小四,楷体加粗;正文小四,楷体;数字及西文字母用Times New Roman 字体。
(六)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和报送: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商业计划书。所有完成的商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
七、特别声明
(一)主办单位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主办单位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者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三)参赛作品产权应归属申报者所有,知识产权须明晰,无权属的纠纷。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学校无关。
(四)若参赛作品的核心内容(如技术产品或服务概念)权属于我校教师,请提交相关说明文件(不影响参赛)。
(五)鼓励在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论文的基础上参赛。
(六)参赛作品凡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须由参赛者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可参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赛资格。
附件:
1.《第九届“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2.《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3.商业计划书写作指南(仅供参考)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