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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境外学生实习、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29日 16:05  点击:[]


各位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

近期,广东地区疫情多发,为了进一步确保校园防控工作有序进行,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同学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大家进一步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留校实习、见习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1.实习、见习通行证仅限在实习、见习时段出入校园使用,周末及休息日外出严禁使用实习、见习通行证作为出入凭证。休息日及周末非必要不外出,校内居住学生如确需外出,提前在“企业微信”提交申请,注明目的地、事由、外出时间,经审批后方可出校。

2.坚持“医院-住宿地”两点一线,上下班过程不在外逗留。休息日非特殊情况不外出。

 

二、严格规范请假管理制度

工作期间未经实习医院和学校双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所在地市。严格遵守各医院和学校的疫情及见习实习规定,未履行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见习单位住宿的同学,要遵守医院宿舍管理规定。

工作期间需请假或外出的,按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科生需要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学生实习请假审批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请假事由。按表格要求请带教老师、科主任、医教科签名同意后,交班主任报备。

研究生按《研究生手册》有关请假的规定执行。

 

三、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1.每日按时完成企业微信健康上报。

2.配合楼长做好每日测温登记。务必保证每日测温打卡,如需上夜班,请提前联系楼长并在当天早上出门前完成打卡。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需提前向班主任和楼长报备。

3.按实习单位要求完成核酸检测。每周核酸检测结果汇总给组长,由组长每周上报班主任。

4.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随时报告班主任。

四、强化防护意识

1.注意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医院各项操作指南。通勤期间做好防护,务必不经过封控、管控和防范地区。

2.随时关注班级群内涉疫旅居史排查消息、个人健康码状态以及手机短信提醒,按要求及时上报班主任。

3.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助力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五、其他方面

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以上防疫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医院实习、见习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将面临见习、实习中止,同时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学生实习请假审批表》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学院

2022年3月28日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管理办法

(试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学校的正常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2. 疫情防控学生纪律要求:

    1.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2.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做好疫情排查、信息填报等事项;

    3.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健康动态管理、宿舍管理、校园管理、就餐管理、日常教学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4.履行外出请假制度,如实填报请假信息;

    5.不得漏报或瞒报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身体异常状况等疫情信息;

    6.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不得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人员聚集活动;

    8.入住健康观察区学生不得违反学校或地方行政部门有关健康观察管理规定;

    9.不得违反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3. 学生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违纪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给予第一次口头批评,第二次学院通报批评。

  4. 对有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学生,经院内通报批评教育无效,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5. 违反疫情防控的纪律处分程序与处分解除等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6. 本办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结合使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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