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 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 建设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学生会组织形象,校团委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 样,团结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努力为广东实现习 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奉献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喜迎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各年级、班级学生骨干。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 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 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其中,本专科学生最近一 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应在本 班级、专业或年级前 30%以内。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 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生组织工作服务 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组织建设中 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校 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5.截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 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申报名额
国际学院本科生4名,研究生3名。
四、申报方式
申报者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 17:30 前提交个人任职简历并填写汇总表电子版 (见附件1) 提交至各班班主任处。
经各组织指导老师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团委审核批准,授予“优秀学生骨干”称号。
附件:2021-2022 年度“优秀学生骨干” 申报汇总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