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优秀的留学生来粤学习,2015年开始,广东省政府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将首次设立新生奖学金”。该奖学金面向申请来粤接受学士、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习的优秀外国学生。我校为该项奖学金招生院校,现就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1、 申请人须具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2、 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具有清晰的学习计划。
3、 本科生申请者须获得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申请者需具有新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180分或以上的标准。母语为中文的申请者,或近几年在中国大学用汉语授课获得毕业者,可免汉语水平考试成绩。
注:获得来粤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入读后下一年的奖学金按在读学生奖学金办法申请,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批准。
本科生一般为五年(非医学专业为四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为三年。
1)接受本科学历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历申请者,应提供原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2)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供学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3)接受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供硕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5、 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母语为中文的申请者,或近几年在中国大学用汉语授课获得毕业者,可免汉语水平考试成绩。
注:申请专业可参照我校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简章。
8、 申请材料请先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szsb@gzucm.edu.cn,再将纸质版邮寄至以下地址。
9、 所有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得奖学金,申请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