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国际学院)
 
 首页  学院介绍  本科硕士博士  短期进修  入学准备  生活服务  常用信息  联系我们 
 
 
文章内容  
 

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收“教育部中美人文交流学历生奖学金生”招生简章

2014年02月27日 16:25  点击:[]

1. 奖学金类型

为吸引更多的优秀美国青年学生来华留学,并配合美国政府实现 2009 年奥巴马总统访华时提出的“四年派遣十万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的目标,我国教育部于 2011 年特别设立“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项目”,该项目旨在吸引世界著名大学和知名大学的美国学生攻读我国相关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项目。

2014年,我校获得5个教育部人文交流学历生奖学金名额。奖学金生在就读期间,可获得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以及生活补贴。

2. 申请条件

①申请者须为美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②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②申请攻读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项目;

3、申请方式

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我校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并被我校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

申请者须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将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后附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者将申请表直接提交到我校国际学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并由我校每年4月30日前统一向中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均为一式两份)

a、《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

广州中医药大学机构代码:10572。

b、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c、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d、护照复印件

4、截至日期

2014年4月15日

5、联系人

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1)李翊菲,电话:0086-20-36585503,电邮:yilifei@gzucm.edu.cn,传真:0086-20-36585503

2)席薇,电话:0086-20-36585503,电邮:xiwei@gzucm.edu.cn,传真:0086-20-36585503

广州中医药大学

国际学院

2014年2月19日

上一条: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办法 下一条: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支持地方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关闭

广州中医药大学   国际/港澳台教育 © 版权所有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邮编:510006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