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的精神,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 基本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的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 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 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16日中午12:00前。若逾期提交将不予以受理。
五、 申请程序
(一)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下称申请审批表),于10月16日12:00前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给所在班级负责老师,未按要求提交《申请审批表》或逾期提交的均不予以受理;
(二)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综合素质评比实施细则(修订)》,计算每位参评同学的综合素质分,以综合素质评比分数为主要依据,结合获奖名额,选出拟获奖人;
(三)评审小组对拟获奖人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教育厅。
(五)最后获奖名单以教育厅批复文件为准。
六、 发放方式
按相关部门要求,奖学金将由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划拨的方式转至学生个人账户(仅限中国银行卡)。
注:为使学生如期收到奖学金,请还未按要求办理银行卡的同学尽快办好银行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收到奖学金,责任自负。
附件: 1.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
2.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
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
2026年10月14日